夫控訴妻離家沉迷宗教活動怠於照顧子女 法官判准離婚
2024/07/28 11:19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男子控訴妻子長期離家沉迷宗教活動怠於家務及照顧子女,妻子則反控丈夫經常碎念還動手打她,法官審理後,認為夫妻倆婚姻基礎已經破裂,難以再共同生活,判准離婚,2名未成年子監護權歸男方,可上訴。
陳氏夫婦育有2名分別就讀國中及國小的未成年子女,陳男卻控訴妻子過度沉迷宗教活動,長期離家不歸,疏於家務及照顧孩子,未善盡人妻及人母責任,兩造婚姻名存實亡,遂提告訴請離婚。
妻子則反控丈夫經常碎念,讓她飽受精神壓力,丈夫為阻止她開車北上,竟出拳打她鼻樑,導致她當場血流如注,還不讓孩子北上來看她。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陳妻離家年餘不歸,並拒絕返家與丈夫一起生活,而丈夫動手對妻子施暴實屬不該,檢視兩造夫妻感情已嚴重疏離,均無維繫婚姻意念,應准予離婚,經社工評估兩造經濟能力及生活條件後,2名未成年子女與父親生活較為有利,孩子也並不排斥,監護權判給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