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一審判7年4個月 竹市議會時力黨團籲辭職讓市民重選市長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被判7年4個月,市議會時力黨團總召林彥甫籲高虹安辭職,讓市民重選市長。(資料照,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助理費案今天一審以貪污治罪條例被判7年4個月及褫奪公權4年,對此,市議會時代力量黨團也發表聲明,認為高虹安應自請辭職,讓市民能重選市長。
時代力量黨團的理由有三:其一是不應由高虹安延攬、無民意基礎的副市長邱臣遠代理、並主導未來市政發展,而應讓市民重選屬意的市長。同時貪污有罪後,罷免高虹安案通過機會高,無須再勞民傷財、浪費公家資源。
再者,高虹安一定會上訴討清白,未來將頻繁跑法院,保有市長一職,反而有礙市政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