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遭判刑7年4月 立院民進黨團:我們不會見獵心喜
吳思瑤強調,民進黨團尊重司法判決,「我們不會見獵心喜,也不會有任何過當的操作」。(資料照)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46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高虹安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強調,民進黨團尊重司法判決,「我們不會見獵心喜,也不會有任何過當的操作」。
檢方起訴指,高虹安擔任立委時,按月向永齡基金會收取10萬元經費,每月也領立委薪資高達19萬多元,立院還逐月提供7萬元問政費,其名下存款更達1200萬多元,高卻貪圖小利,以權勢壓榨下屬,配合高浮報助理費與加班費;高還挪用「助理公積金」支付私人開銷的品項,連去髮廊洗頭等費用,都由公積金買單。
針對一審判決結果,吳思瑤今受訪表示,任何人都有權利捍衛自己的清白,但司法審判出來就該尊重司法,各黨都應該如此,台灣就是法治社會,司法是獨立的。
吳思瑤說,被宣判的政黨可能會認為有司法迫害、政治迫害,這些都是政治操作,不要拿政治的目的對司法說三道四。尊重司法判決是民進黨一貫立場,不會見獵心喜,也不會有任何過當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