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案7/24宣判若遇颱風假 北院這樣解決
北院表示,若高虹安涉貪案24日宣判時放颱風假,會自動順延到第1個上班日的同時段再做宣判,實際作法由承審本案的合議庭做決定。(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於立委任內詐領助理加班費案,已定7月24日(本週三)上午11時宣判,然恰逢凱米颱風最接近台灣本島的時間點,北院表示,若24日當天北市府宣布轄內停班停課而須放颱風假,北院依例會自動順延到第1個上班日的同時段再做宣判,至於實際作法由承審本案的合議庭做決定。
高虹安被查出於立委任內涉虛報助理加班費,詐領共46萬30元,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將她起訴。
北院5月22日辯論終結時,高虹安堅稱基於信賴資深國會助理「兔姐」黃惠玟打包票合法的提議,才決定採用零用金制度,沒有浮報詐領意圖,自認相當冤枉。
然黃惠玟爆料,案件曝光後,高與時任男友李忠庭曾兩度找她見面,要求她說「是樂捐」、「輕描淡寫、不要認帳冊」,但她「吞不下去」而拒絕。
黃還提到,高虹安和李忠庭經常吵架,吵架隔天高就會來問她「零用金有沒有整數?有了就把裝潢費算給李忠庭」,但以零用金的使用情況,根本難以籌齊,她才決定2020年7、8月請長假,期間薪水和加班費分兩次付給李共16萬8千元,高還很高興地到處講「兔姊好好喔,放暑假去了」,吃她豆腐,她每次想到此事,心都很酸。
黃也指出,她在高辦時「做到流汗、被嫌到流涎」,高卻把責任推到她身上,令她懊悔的是前年3月她聽從李忠庭要求,刪除和高的所有對話紀錄。黃說,高先前向法院陳報一堆對話資料,宣稱是在舊電腦找到的,她懇請高公布她與高之間的全部LINE對話紀錄。
高虹安則說,若非黃惠玟建議,她壓根不會知道零用金制度,她再三向黃確認合法性,最終基於信賴而同意採行,她的助理都有實際加班,加班時數皆超過每月上限,有資格申報請領加班費,她才核批,有請領真意,沒有虛偽浮報,且也有助理證稱是合意回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