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結婚有名無實!女方出獄訴離 法官2原因判准
2024/07/11 08:28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一對販毒入獄的男女,為了獄中能通信而申請結婚獲准,男方每年請家人給坐牢的老婆1萬6000元,男方被判刑25年,女方2020年出獄,因要扶養阿嬤經濟陷困,向南投地院訴請離婚遭駁,經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兩人從未共同生活,破綻難回復,判決離婚。
這對因同件販毒案入獄男女,原本只因毒品認識時間很短,為了獄中能通信,申請獄中結婚,兩人2008年9月在獄中結婚,婚後共自服刑,男方後來因其他案判刑,確定要服刑25年。
兩人結婚後,男方請家人每年分兩期各寄8000元給坐牢的老婆當生活費,女方在2020年底出獄,出獄已43歲,因是更生人,學歷不高又無一技之長,只能做領日薪的臨時工,但家中有阿嬤要扶養,生活困頓,但其出獄後,先生家人即未再給予經濟支援。
女方出獄後於2022年向南投地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男方雖在獄中但都有請家人給女方生活費,已逾20萬元,足見被告雖身繫囹圄,仍有盡力協助原告生活,因此駁回離婚之訴。
女方不服而上訴,男方指女方欠他20萬元債務(家人給女子的生活費),仍不同意離婚,台中高分院日前翻轉判決,判決兩人離婚。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兩人從結婚後即從未共同生活,亦不能隨時取得聯繫,顯然無從直接照顧妻子日常起居、提供精神上依賴,給予即時幫助,還威脅若要離婚就要歸還20多萬元,而夫妻間本應互持互愛,夫妻感情實已蕩然無存,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