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交通違規被查獲販毒 交易1次千元求輕判被打臉
男交通違規被搜出毒品,以交易對象僅1人1次千元,要求輕判被高雄高分院打臉。(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董姓毒販因交通違規被攔查,經警方搜出3級毒品咖啡包,被判刑3年8月,他上訴指出,交易對象僅1人1次千元,要求從輕發落,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駁回。
判決書指出,2021年11月15日,董男開車行經高雄市三民區,因交通違規被攔查,員警經他同意搜查,查獲含有3級毒品硝甲西泮的咖啡包,並據其手機內容和供詞,查出他以1000元價金,賣毒予黎姓男子,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董男被地院判處3年8月有期徒刑,他不服上訴指出,提供情資讓警方查獲黎男,符合自首要件,且交易對象1人1次千元,要求從輕量刑。
高雄高分院調查,販賣3級毒品最輕本刑7年,原審判處3年8月,算是低度刑。此外,警方檢視手機追溯來源時,已發現其涉及販毒,並詢問內情,董男卻未在此之前主動告知,不符合自首要件,維持原判決刑度,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