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處約僱人員涉圖利20萬交保 竹市府稱主動函送廉政署調查
新竹市府交通處陳姓約僱人員涉嫌圖利、受賄,市府稱是主動函送廉政署調查。(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府交通處陳姓女約僱人員涉圖利及受賄被約談20萬元交保,訊息經本報獨家披露後,市府隨即發出新聞稿,稱去年就接獲民眾匿名檢舉,指出陳姓約僱人員辦理110年維護工程採購案時涉有貪瀆不法,經交辦政風處調查後,去年6月簽准同意,函送法務部廉政署偵辦。
今年6月27日廉政官搜索交通處,且帶離陳姓約僱人員約詢,訊後送往新竹地檢署複訊及聲押,昨天(28日)下午,新竹地方法院裁定,陳姓約僱人員及廠商均以20萬交保。
政風處表示,本案屬市府主動調查案件,經市長簽准函送廉政署偵辦,市府尊重司法調查結果,至於具體案情,因目前處偵查階段,市府將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
另新竹地檢署也發佈新聞稿稱陳姓約僱人員涉嫌圖利、受賄等案,檢察官是在27日指揮專案小組成員持法院搜索票執行搜索14處,並傳喚、 通知涉案人共12人到案。經5位檢察官偕同訊問, 28日凌晨完成訊問,認陳姓公務員及其友人高男、廠商林女等3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承審法官於28日下午召開羈押庭後,諭知陳姓等3人均交保新臺幣20萬元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