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干達學生慘淪血汗學工 前苗栗勞青處副處長重判7年
前苗栗縣政府勞青處副處長涂榮輝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7年,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240萬元。(資料照,擷取自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臉書)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烏干達外籍生來台淪為奴工案」一審判決出爐,判刑最重的是前苗栗縣政府勞青處副處長涂榮輝,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7年,褫奪公權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240萬元。
16名烏干達外籍生懷抱留學夢來台,就讀中州科技大學,他們積欠龐大來台旅費,又必須在台灣生活,只能被迫超時或在夜間工作,被派遣到到苗栗望隼公司工作,外籍學生打工法定工時每個月80小時,但烏干達學生每月工時約2、300小時,有學生爆料,每天喝糖水過活。
當時,苗栗縣府勞青處雇員廖男曾到望隼公司勞檢,發現望隼違規,但涂榮輝跟人力仲介陳男關係良好,多次接受他飲宴、交遊、收受餽贈禮品,涂榮輝多次施壓廖男只做形式上審查,但廖男不願配合,涂榮輝將承辦人更換成古男,還對古男說本案不需進行任何查處。
法官指出,涂男明知陳男及其公司違反勞動法令,竟不避嫌接受招待,再施壓下屬,此種濫用公權力,所犯為圖利罪並依貪污治罪條例宣告褫奪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