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二頭目獵捕瀕危保育類熊鷹獲判緩刑
陳男將被捕獲的熊鷹拿來拍照,還在旁比讚。(資料照,警方提供)
〔記者李立法、陳彥廷/屏東報導〕陳姓原住民獵捕3隻瀕危保育類猛禽熊鷹被警方查獲,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後,檢方認為陳男獵捕熊鷹是為製作傳統頭飾,並非販售,建請法院從輕量刑,屏東地院採信陳男說詞,予以緩刑機會,須向公庫支6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可上訴。
學名赫氏角鷹的熊鷹,為瀕臨絕種保育類一級野生動物,根據相關研究顯示,全台熊鷹僅剩不到500對,熊鷹被原住民視為聖鳥,而羽毛是貴族重要頭飾,更是權力象徵。
警方查調,陳男在來義鄉山區將獸鋏放置於樹頂上,獵捕保育類熊鷹共3隻,取得其羽毛、鷹頭及鷹腳等作為裝飾用途,辦案人員2年多前發現陳男將被捕獲的熊鷹拿來拍照,還在旁比讚,羽毛擺滿客廳地板。
檢方偵辦後,認為陳男為排灣族原住民,具有部落二頭目身分,並無前科且事後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從輕量刑,以勵自新。
屏東地院認為陳男獵捕熊鷹目的是為部落傳統文化頭飾用途,並非販賣牟利,依非法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6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須向公庫支6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