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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錢掐死馬國女大生嫌犯陳柏諺改口認罪 今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男子陳柏諺為近10萬元債務掐死馬國女大生,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被害人父母請求判死刑,陳男二審時改口認罪,請求輕判,高院今仍判陳無期徒刑。(資料照)

男子陳柏諺為近10萬元債務掐死馬國女大生,一審被判無期徒刑,被害人父母請求判死刑,陳男二審時改口認罪,請求輕判,高院今仍判陳無期徒刑。(資料照)

2024/06/06 10:3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我國籍男子陳柏諺被控為討債掐死馬來西亞籍24歲蔡姓女大生,但陳男辯稱2人是「謀為同死」,他是受蔡女之託,將她殺害,士林地院認定陳男說詞不實,而是為金錢糾紛殺害蔡女,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審理時,陳男翻供改口認罪,坦承為索討9萬9999元而殺害蔡女,還痛哭失聲請求輕判15年徒刑,並請求與被害家屬和解,但女大生父母拒絕和解,和檢方均請求判陳死刑。高等法院認定陳殺人罪嫌重大,今仍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在押的陳男今不願意出庭聆判。

檢警調查,陳柏諺追蹤馬國女大生蔡女Instagram且密切聯繫,前年10月13日上午10時許,陳男赴蔡女北市士林區的租屋處,要求返還先前轉帳給她的9萬9999元;陳遭拒後發怒,單手持玩偶抱枕悶住蔡女的眼睛,另一手掐住蔡的脖子,見蔡已無法言語,仍不肯鬆手,最終導致蔡死亡。

陳男返回新北鶯歌租屋處,傳訊息向父親表達尋短念頭,家人隨即找警方赴租屋處,見躺在床上的陳男身旁有藥物散落,員警詢問「發生什麼事?」陳男回「我殺人了」,全案曝光,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殺人罪起訴陳男。

士林地院審理時,陳男否認殺人犯行,辯稱是受託蔡女之託將她殺害,且兩人是「謀為同死」,請求免刑。

士院審理認為,蔡女對未來仍有規劃,也期待學習、接觸新事物,陳男辯詞違反常情,而且蔡女沒寫下任何遺書、自殺計畫等足以顯示有輕生念頭的跡證。另外,依兩人的IG對話記錄,可知陳男並不認同蔡女的金錢觀念,對蔡花錢方式頗感壓力,加上陳男到案後數度稱「為了取回9萬9999元被拒,才結束蔡女性命」,認定陳是為錢結束蔡的性命。

士院認定蔡男並非真心悔悟,故即便符合自首要件也不予減刑,依殺人罪量處無期徒刑。

高院提訊在押的陳男審理時,陳當庭大翻供,稱一審所謂「謀為同死」並非實情,是為了討回9萬9999元而殺害蔡女,而且是「故意殺人」,但突然哽咽、甚至痛哭失聲說,「我很後悔」,他應符合自首,請求減刑,並請法官考量認罪的犯後態度及和蔡女父母和解意願,請求輕判有徒期刑15年,讓他能在父母有生之年能夠孝順他們,並請求法官居中調解。

不過,檢方指控陳男一審否認殺人,惡性重大,上訴高院後,竟完全改口認罪,請求輕判,並無悔意,仍請求判死刑;蔡女父母的委任律師稱,家屬沒有意願和解,建請高院判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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