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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幫墓地找主人有福報...... 結果「破錯墓」惹官司判刑1年半

新北地院。(資料照)

新北地院。(資料照)

2024/05/22 09:5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多年前發生一起奇怪的「破錯墓」案,莊姓男子自稱該墳墓中,葬著游姓男子先祖,堅信「找到主人會有福報」遂聯繫游遷葬,兩人竟真的「破墓」遷葬,真正墓主發現氣憤提告,起先不起訴確定,經聲請交付審判獲准,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兩人明知墓地非先祖仍破壞墳墓盜骨,嚴重破壞社會法益、造成後代子孫的心理創傷及損害,依發掘墳墓而盜取遺骨罪,各判刑1年6月徒刑。

這塊墓地位於中和興南路二段附近,2019年6月28日,莊、游僱不知情的撿骨師,以圓鍬、大槌破壞墳墓及墓碑後帶著遺骨離去;檢方認為,2人誤認墳墓是游的祖墳,處分不起訴確定,墓主不服聲請交付審判獲准。

經查,這塊墓地登記者與遺骨的姓名(不同人),跟莊、游兩人認定的先祖名字全然不同,僅姓氏同為游姓,雙方毫無關連;莊在案發後辯稱,因妻舅要賣地,查詢鄰地非共有後,給他戶籍謄本等資料並告知遺骨姓名,他「因信仰找到主人有福報,我要告訴後代子孫說,他(應指游)的祖先墳地在這裡」,才去聯繫其子孫。

游男則聲稱他以為是先祖,主因是莊所提供的戶籍等資料,事後他依禮俗祭拜燒紙、以銅版擲筊取得同意才遷葬;莊的妻舅曾稱,這件事與他無關,就他所知是有「建商」請莊去找墳墓的後代來遷葬。

合議庭認為,根本並無「莊的妻舅提供戶籍並告知遺骨姓名」一事,莊也不可能向游出示戶籍謄本說:「這是你的先祖」,且游始終未提出相關族譜說明這是他的先祖,兩人明知墳墓不是游的祖墳,仍開挖盜骨,犯後否認,迄今未與被害者和解、賠償或返還遺骨,判定有罪;莊的妻舅則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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