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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悠克國際等3公司資金炒股 前董事長判連帶賠償1.1億元

悠克國際前董事長周明青被控挪用公司資金炒股,高院判周應連帶賠償1.1億元。(記者楊國文攝)

悠克國際前董事長周明青被控挪用公司資金炒股,高院判周應連帶賠償1.1億元。(記者楊國文攝)

2024/05/15 15:3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鈞泰國際(原為悠克國際)、子公司鈞洺創投(原為悠準投資)及鑽藝科技(原為遠程國際)等3家公司前董事長周明青,被控夥同時任悠克國際前顧問陳威橡,進行不實交易,挪用3家公司共1億多元炒股或償還借款之用,高等法院判周、陳應連帶賠償鈞泰、鈞洺、鑽藝各8120萬、2250萬、1500萬元共約1.1億,可上訴。

刑責部份,一審判周明青8年半徒刑,已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

鈞泰國際等3家公司提告指出,周明青自2015年6月15日起至11月24日止,擔任當時悠克公司(現更名為鈞泰國際),並同時擔任悠克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悠準投資(現更名為鈞洺創投)及遠程國際(更名為鑽藝科技)的董事長並兼任悠克公司總經理。陳威橡則於2015年間在悠克公司掛名顧問,負責調度公司資金。

周明青在擔任當時悠克國際等3家公司董事長職務前,在陳威橡主導下,進行虛假不實交易,總計悠克、悠準公司及遠程公司各遭挪用資金用以買賣悠克公司股票交割款或償還借款用途,各受有9385萬多元、2250萬、1500萬元損害,因此訴請周、陳應連帶賠償。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周、陳涉挪用資金行為,均經相關虛偽交易對象關係人在刑事案件中明確證述,且與相關帳戶交易明細相符,足以認定周、陳涉虛偽不實交易挪用公司資金,判2人應連帶賠償鈞泰、鈞洺、鑽藝各8120萬、2250萬、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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