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被超車 男竟上演「玩命關頭」
2024/05/03 17:59
〔記者蔡政岷/苗栗報導〕王姓男子去年8月間中午時分開車行經國道1號時,因遇到郭男駕駛車輛從中線車道切到其前方,竟在國道1號南向141.3公里至南向150.6公里間逼車還急停,之後郭男不滿提告,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近期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案判處王男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事發當時,王男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下138.6公里處外側車道,原本行駛於中線車道的郭男因突然外切至王男車輛前方,導致王男不滿「爆氣」,直接在國道上演玩命關頭。
判決書記載,王男在國道1號南向141.3公里至南向150.6公里間,多次任意變換車道,並切入至郭男所駕駛車輛前方後驟然煞車減速。郭男之後報警,王男因此遭苗栗地檢起訴。
苗栗地院法官認為,王男明知行駛於高速公路上須保持安全車距,不得發生任意變換車道、驟然剎車減速等行為,否則附近車輛可能反應不及發生碰撞,王男行為影響高速公路上用路人、車輛安全故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