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旅館遲未退房還怒燒衛生紙 女子辯稱:只想嚇嚇警察
桃園地檢署因公共危險案件,將李姓女子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32歲李姓女子去年8月8日投宿中壢區一處商務旅館,過了當天上午11點的退房時間,她始終未退房,旅館人員前往查看,雙方卻發生爭執,旅館人員報警,李女更抓狂,將精油淋在衛生紙上並點火,雖立即被撲滅,但仍將房門燒黑,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因公共危險案件將李女提起公訴。
檢方說,李女8月8日投宿商務旅館後,遲遲未退房,旅館人員前往敲門查看,引起李女不滿,雙方因此爆發爭執。旅館人員報警,中壢警分局派員趕來,李女情緒失控,拿出旅館內的衛生紙,淋上精油後點火,將房門燒黑。
李女供稱,她投宿商務旅館時,已經連續2天沒睡,為了熟睡,她吃了安眠藥,看到旅館人員叫來警察,才會情緒失控,想要點火來嚇嚇警察,豈料火真的燒了起來,她也大吃一驚,趕忙用浴巾將火勢撲滅。檢方說,李女明明可預見衛生紙為易燃物,點燃即可引發火勢,而在旅館房間內燃燒衛生紙,更易致火勢延燒而危害公眾安全,訊後已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她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