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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外遇遭綁勒贖 友人自導自演判刑4年8月確定

薛男等人獲悉富商友人外遇,涉嫌製造假車禍真擄人勒贖,被最高法院判決定讞,橋檢將通知他們到案執行。(記者鮑建信攝)

薛男等人獲悉富商友人外遇,涉嫌製造假車禍真擄人勒贖,被最高法院判決定讞,橋檢將通知他們到案執行。(記者鮑建信攝)

2024/04/08 22:01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薛姓男子得知富商陳姓友人出軌,涉嫌找蘇等人製造假車禍真擄人勒贖,他再假意出面與蘇等談判,並以50萬元放人,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擄人勒贖罪判處徒刑3年10月至4年8月不等,薛等3人上訴被駁回,檢方將通知他們到案服刑。

判決書指出,薛男與富商陳男相識,並經常受邀到他高雄市住處飲酒作樂,因而得知他有外遇,於是找同案被告林姓、蘇姓、陳姓和魏姓(通緝)等人,涉嫌共謀假車禍真擄人勒贖。

2022年7月22日下午,陳姓富商受邀到薛住處飲酒後,駕車離去不久,即遭事先埋伏的蘇等人製造假車禍,押他上車載往台南偏僻山區,其中魏男並恐嚇說:「你交往對象的老公從大陸找了我們3人偷渡來台,花了人民幣50萬元要你的命,要到山上把你活埋」。

蘇等還要脅他找人出面喬事,陳於是連絡薛,約在台南某處交流道附近的加油站會合,再轉往台南的虎仔墓附近山區談判,薛男還假裝不認識蘇等人,雙方以50萬元贖金談妥,陳離開後隨即向警方報案。

橋頭地院依擄人勒贖罪,判處薛徒刑4年8月、林和蘇各處徒刑3年10月、陳處徒刑3年8月,薛等人不服上訴,被高雄高分院駁回後,其中薛、林和蘇3人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橋檢將傳喚薛等人入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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