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中戲水沒接到飲料瓶斷2根門牙告閨密 法院依這理由判無罪
余姓女子與好友邢女到海邊戲水,指控邢女丟飲料給她沒丟好,打斷她2顆門牙。基隆地院審理後發現余女提出的就醫報告,未提到有牙齒斷裂,判邢女無罪。(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夏天將屆,民眾戲水要注意安全!
余姓女子在新北市貢寮區龍洞灣海洋公園海域玩水,請在岸上的閨密把裝有玻璃瓶飲料的袋子高拋入水,讓她可以在海面上喝;未料,余女非但沒接到飲料瓶,還被飲料瓶打到臉,控訴閨密丟飲料時沒有丟好,害她2根門牙斷裂,檢方調查後將這名閨密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余女就診的診斷報告,與目擊友人供述,判閨密無罪。
這起在海中戲水因為丟、接飲料不慎受傷,引發好友間翻臉,甚至不惜與閨密對簿公堂案,發生在5年前6月間,余姓女子與邢女、王姓友人等多人到新北市貢寮區貢寮龍洞灣海洋公園戲水。
余女先至海中,叫在岸上的邢女高拋裝在塑膠袋內的3、4瓶玻璃瓶飲料給她,讓她可以在海面上喝,邢女站在距離余女約6步距離的岸上,將裝在塑膠袋內的飲料瓶拋給余女時,余女沒有接好,被飲料瓶砸中臉部下方。
案發3個月後,余女拿著牙醫診所診斷報告,指控邢女當天高拋飲料不當,害她沒接到,被掉落的飲料瓶打斷她2顆門牙。檢方調查後,將邢女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邢女喊冤當天是余女自己沒有接好飲料瓶,才會被砸中,況且當天余女只說有1顆牙齒不舒服,也沒說牙齒斷了,怎麼3個月後變成2顆牙齒斷裂。
法院找來當天一起戲水的王姓友人,王證稱,當天確實是余女要求邢女把飲料拋入海中,余女沒接到飲料時,有聽余女說有1顆牙齒不舒服,沒聽余女說要告邢女,余女甚至說沒關係,剛好她要矯正牙齒。
法官勘驗余女提出的診斷報告發現,診斷報告是在案發3個月後開的,診斷書只提到余女有「侵襲性牙周炎」,並未提及有牙齒斷裂,余女後來也未進一步到牙醫診所接受治療,因此依無證據顯示余女牙齒斷裂,是因邢女丟飲料瓶不慎,害她沒接到造成,判處邢女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