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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扣我粉紅機車! 墾丁無照掛名8家民宿負責人女子終繳罰款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扣押機車迫使還錢。(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

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扣押機車迫使還錢。(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

2024/04/01 14:21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掛名8家民宿負責人的屏東女子,卻未領取民宿登記證,違規在墾丁南灣經營民宿,遭屏東縣政府裁罰6萬元未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曾扣押該女子的股票及現金股利仍未獲償,也不理書記官聯絡,因此決定扣押其該女子使用的粉紅機車,迫使該女子乖乖繳納所有的欠款8萬多元費用。

屏東分署表示,該女子的民宿內共有5個房間,縣政府在110年間實施不定期檢查時發現她無照經營,遂依據觀光發展條例裁罰6萬元,但該女子未繳納,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查出該女子在滿州及南灣經營4家民宿,掛名8家民宿負責人,於是扣押該女子常使用的一輛浪漫粉紅色光陽機車,當日該女子就購買匯票8萬多元,連同其他欠費一併繳清,順利追回欠款。

縣政府交通旅遊處副處長倪國鈞拜訪分署長柯怡如,表明縣府稽查發現之非法民宿,會開罰並勒令歇業,屏東分署則實施「睡睡屏安——無照旅宿業OUT」專案,對無照經營旅宿業挨罰的義務人會加強執行,以提升屏東觀光品質,杜絕無照旅宿業,並守護在地觀光聲譽。

屏東分署提醒民眾,入住旅館及民宿前,可先上網查詢是否為合法業者,以保障自身權益,而業者無照經營旅館採按次處罰,每次最高罰鍰50萬元,無照經營民宿最高則是裁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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