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伊心老公、老虎牙子負責人林志隆逃稅逾48萬 判刑4月定讞
藝人劉伊心和富商丈夫、老虎牙子公司負責人林志隆。(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藝人劉伊心的富商丈夫、老虎牙子公司負責人林志隆,被控在卸任其家族另一公司「有氧生活」董事長職位後,仍以有氧生活名義虛開銷售千萬元的發票,協助老虎牙子逃漏營業稅48萬多元,一審、二審皆依偽造文書罪判林志隆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無違誤法令,駁回林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林志隆原本身兼有氧生活公司董事長、老虎牙子公司負責人,2019年1月有氧生活公司因未依台北市政府通知的期限內辦妥董監事改選及變更登記,當然解任有氧生活董事長與董事職務,無權以公司名義開立統一發票 。
但同年5月,有氧生活並無實際將對捷盟、家福、惠康的通路權利移轉給老虎牙子,林為了幫助逃漏稅捐,以品名通路轉移權利金,開立不實的銷售額964萬餘元,蓋上有氧生活的發票專用章 ,交給不知情的老虎牙子會計充作進項憑證,向國稅局申報扣抵稅額,幫助老虎牙子逃漏營業稅額48萬多元。
林志隆否認偽造文書、幫助逃漏稅犯行,辯稱他是有氧生活的實際經營者,有權開立發票。
台北地院認定林志隆辯詞均不足採,依偽造文書罪將他判刑4月;二審高等法院認為林志隆開發票時,已經知道自己已喪失有氧生活的董事和代表人身分,卻仍開立發票,顯有偽造文書的故意,維持原判;最高法院認定林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