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學童頭髮前後搖7下......補習班師辯「在玩」 法院判決曝
2024/03/15 11:2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南某補習班蔡姓老師4年前在一名國小學童檢討考卷時,用右手抓住其頭髮且前後快速搖晃7下,學童因而掙扎並大叫,蔡師這才鬆手放開。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拒絕採信蔡師自稱「在玩」的說法,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定讞。
全案發生在2020年4月18日中午12時許,蔡師被控檢討考卷時用右手朝考卷指點筆畫後,再要求學童往前,見學童慢慢靠近,蔡師用右手抓住其頭髮再前後快速搖晃7下。
被嚇到的學童因而表情掙扎並大叫,蔡師這才鬆手放開;後來學童與父親報案,蔡師被檢察官起訴。
法院審理時,蔡師辯稱,當下在檢討考卷,自己有跟學童玩,有拉一下頭髮而以,且師生平常都會玩一下,沒有抓得很大力;其律師也說,學童當時臉上仍有笑容,周圍小朋友也是開心的模樣,可知氣氛輕鬆、愉快,替蔡師否認強制犯意。
一審台南地院、二審台南高分院均指,學童在警詢及檢察官偵查時均證稱,當下正在檢討國語考卷,有錯的會被處罰,其他學童都是被彈額頭,蔡師卻一直抓住他的頭髮並大力搖晃。
一、二審發現,本案學童靠近蔡師的過程中,確實有舉起雙手呈現防禦頭部的狀態,顯見學童說自己因過去經驗而預感蔡師即將收手抓其頭髮,合理可信。
再者,蔡師以右手抓住學童頭髮且前後快速搖晃7下,學童因而表情掙扎並大叫,一、二審認定蔡師出手力道並不輕,故學童證稱蔡師因為考卷錯誤而進行處罰,核屬有據。
一、二審考量蔡師未以理性方式進行課業指導,而影響學童的身心發展,並審酌蔡師否認犯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50日、得易科罰金5萬。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