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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貪案辯方指助理有加班非人頭 檢稱不心甘情願回繳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浮報詐領助理加班費46萬30元,台北地院13日再次開庭,庭訊後高在律師陪同下走出地院。(記者劉信德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浮報詐領助理加班費46萬30元,台北地院13日再次開庭,庭訊後高在律師陪同下走出地院。(記者劉信德攝)

2024/03/13 13:0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涉浮報詐領助理加班費46萬30元案,台北地院今上午再次開庭,勘驗高辦前行政主任「兔姐」黃惠玟於檢、調偵查期間的20段錄影錄音檔案,檢、辯對影片內容皆無太多意見,高虹安的律師團隨後聲請調閱2018年一則立法院人事處函文,律師並庭呈2000頁的助理加班清冊,以證明高的助理都有實際加班,並非人頭助理;檢方反駁指出重點高虹安無意給加班費,卻向立院詐領,助理並非心甘情願回繳加班費。

庭訊時發生意外插曲,耗時1.5小時將影片檔案勘驗完畢後,高虹安的律師團庭呈提交厚逾30公分的2000頁的「助理加班證據清冊」,律師陳建良開啟PPT簡報檔案現場投影簡報,不料卻造成筆錄程式當機,且無法回復存檔,法官只好重新逐一重新記載勘驗筆錄,又再費時20多分鐘。

高虹安庭訊後未接受訪問,即離開法院,登上計程車前,她先和幾位前來聲援的新竹市當地里長握手道謝,感謝鄉親支持。

律師陳建良代表受訪表示,今天主要是進行第2次勘驗程序,程序也很順利完成,勘驗結束後,我們提出呈報狀,包含高虹安跟幾位共同被告亦即其他辦公室助理,有實際工作、加班的對話紀錄跟證明,來證明他們都有加班,時數其實都超過所申報的時數,並非人頭助理,因此將相關證據交給法官參酌。

高虹安律師團向法聲請函調立法院2018年4月11日由立院秘書長發出的人事函文,以說明前立委吳成典公費助理案獲判無罪的理由依據與因應,主張高虹安的助理加班時數屬實,且常超時,符合立院助理費的預算目的,立院也獲得等價的勞務付出,核撥加班費至助理戶頭後,即屬私款,不再是公款,助理有權決定捐出或繳回部分供辦公室使用,無涉貪污。

但蒞庭檢察官廖彥均當庭反駁指出,檢方並未爭執助理有實際加班,檢方非常清楚助理的辛苦,助理每天加班卻不能領加班費,只能被動配合繳回,黃惠文在偵查時說「工作這麼辛苦,如果可以不捐,誰會想捐」,陳奐宇也說不想繳回加班費,他討價還價後,結果就是2021年未獲高虹安續聘。助理當初咬牙忍下來,是為了「大局為重」希望高虹安盡快在立院有表現,並不代表他們心甘情願繳回加班費。

廖彥均強調,本案重點並非助理有沒有加班,而是高虹安身為主管,既然無意要給助理加班費,就不應向立法院請領加班費,卻虛報薪資、浮報加班費後,再要求助理繳回。

至於高虹安提出的雲林縣議會的助理費使用方式,其實只是判決書中的證人證詞,並非法院見解,該案實際的法院見解是,若議員的公費助理將補助費交給議員,讓議員作為其他用途,導致名實不符,即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若議員挪為私用,就構成貪污罪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浮報詐領助理加班費46萬30元,台北地院13日再次開庭,里長動員前往北院高舉「司法不公、政治迫害」的看板聲援。(記者劉信德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委任內浮報詐領助理加班費46萬30元,台北地院13日再次開庭,里長動員前往北院高舉「司法不公、政治迫害」的看板聲援。(記者劉信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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