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受中企挹注違法返台招攬工程師 檢認危害不大緩起訴
2024/03/12 16:3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許等3名男子因在美國擔任工程師而認識,後來他們獲得中國光梓科技等公司的投資挹注,先在中國成立總部,卻未經經濟部投審會的同意,返台成立分公司並招聘工程師。士林地檢署認定許等3男均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考量所生危害不大且他們都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機會。
士檢調查,2020年間許、黃、施等3男因認為DTOF晶片技術可應用在智慧型傢俱、手機、車用等電子產品上,具有相當市場潛力,於是找上中國光梓信息科技(上海)等多間中企與中國籍人士出資,順利在中國上海成立總部。
後來,許等3男為了讓中國總部在台招聘工程師,同年9月未經國內主管機關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的許可,便在台設立分公司並從事業務活動。
士檢發現,許男向北市府申請設立法人公司,同時租下北市南港區的辦公室,作為中國總部在台的設計部門,許男同時擔任董座;黃、施兩男則為董事,負責在台招募多名工程師,替中國總部設計並驗證DTOF晶片。
至於相關工程師人事、設備採購費用,通通都由中國總部匯進台灣分公司的銀行外幣帳戶。
士檢指出,許等3男違反的法令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
並審酌許等3男實質掌控中國總部的營運,犯罪動機也包含「管控晶片設計方法外洩風險」,但考量所生危害不大且他們都坦承犯行,士檢決定給予緩起訴1年機會,條件是命各別給付公庫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