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斑馬線不走 「三寶」男被撞還吃官司
黃姓男子有斑馬線不走,違規穿越馬路,結果不但被撞還因此被告過失傷害。(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不要以為行人最大,台南黃姓男子有斑馬線不走,買完手搖飲料直接穿越馬路到對向車道,結果被無照駕駛的林姓少年撞上,害他受傷,黃男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法官認定他犯過失傷害,處罰1萬元。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34條規定,如果道路設有斑馬線,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但是黃男買了飲料就要穿越馬路,最後被林姓少年騎車撞上,由於附近100公尺內就有斑馬線,但黃男沒有依規定行走在斑馬線上,被認定違規,且有過失責任。
這件車禍黃男與林姓少年都有受傷,雙方都互告過失傷害,而黃男被認定有過失,最後判處1萬元罰金,而林姓少年涉案部分則交由少年法庭判決。
同時,警方也呼籲市民,無論是否走在斑馬線,應注意來往車輛。此外,警方也提醒駕駛人,應隨時注意行人的動態,尤其是在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地下道附近,更應減速慢行,隨時準備停車讓行,共同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