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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共享機車酒測值高達1.16 她5個月內二度酒駕被逮

許女騎乘共享機車酒駕還紅燈右轉。(記者王冠仁翻攝)

許女騎乘共享機車酒駕還紅燈右轉。(記者王冠仁翻攝)

2024/02/18 13:27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35歲許姓女子去年9月曾因酒駕被警方查獲,但不知悔改,被查獲5個月內二度酒駕,這次在凌晨時刻酒後騎乘共享機車,行經台北市一處路口時紅燈右轉,被巡邏員警發現攔查,酒測值高達1.16毫克,當場逮捕,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許姓女子日前與友人聚會喝酒直到隔天凌晨時刻,她騎乘共享機車準備返家,行經台北市鎮江街時遇到紅燈卻沒停車,反而紅燈右轉濟南路,恰好被巡邏經過的員警發現。員警立刻上前準備盤查,沒想到她見狀,還一度加速前進想要落跑,但最終仍在轉彎時被警方攔停。

員警上前詢問時,她起先還裝傻,謊稱不知道自己違規;員警進一步詢問時,發現她身上傳來濃厚酒氣且眼神呆滯、反應遲鈍,隨即對她酒測,發現她酒測值高達1.16毫克。

警方又查出,她這次並非首犯,她在去年9月才在新北市新莊區酒駕遭警方查獲,如今又再犯,顯見為酒駕慣犯。

此外,許女這次還騎乘共享機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0項之新制「租賃車業者已盡告知本條處罰規定之義務,汽機車駕駛人仍酒駕者,依其駕駛車輛分別依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警方亦依法開罰。

警方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上路,以免觸法,造成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遭受損失。且汽機車駕駛人於10年內第3次以上酒後駕車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警方將持續秉持酒駕零容忍之決心,依法嚴辦絕不寬待。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警方對許女酒測。(記者王冠仁翻攝)

警方對許女酒測。(記者王冠仁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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