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右轉撞死騎士 駕駛判刑才吐和解金
黃姓男子在有分隔島的路口違規右轉,撞死葉姓騎士,他跟葉男家屬和解後神隱,直到被判刑8個月後才上訴,但是被台南高分院駁回。(民眾提供)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2年前黃姓駕駛違規右轉撞死騎機車的葉男,答應以110萬元與家屬和解,但隨後黃男兩次傳喚都不到庭,最後因通緝被抓,一審以過失致死判處8個月,黃男這才上訴二審,表示籌到50萬,希望剩下能分期付款換緩刑,不過台南高分院覺得,難期待黃男有分期付款的誠意,所以駁回上訴,讓他去服刑。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規定,汽機車如果行經設有分隔島的路口時,在慢車道上行駛的車輛不能左轉,在快車道行駛的車輛不能右轉彎,如果汽車要右轉時,要提前先進入慢車道,但2022年的4月,黃男開車經過有分隔島的路口,直接從快車道違規右轉,導致騎機車的葉男被撞身亡。
在車禍鑑定後,車鑑會認為黃男違規有過失,黃男最後在2022年9月與葉男家屬和解,同意一次付清110萬元,試圖爭取輕判,但是在答應和解後,黃男在2023年的5月、6月兩次準備程序庭都不到,直到通緝以後才到案,直到去年10月一審以過失致死判他8個月徒刑。
事後黃男上訴,自稱已籌到50萬,剩下的60萬和解金,希望能分期付款,期待法院能判他緩刑,但是家屬已經不願再給黃男機會,不願與黃男和解,加上黃男之前曾經有涉毒品案緩起訴的紀錄,以期之前不到庭的狀況,不期待黃男有分期付款的可能,最後駁回黃男上訴,要他去服刑,不過全案還有上訴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