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運744公斤台灣扁柏和山老鼠 台男、越男判刑併科罰金百餘萬
2024/01/29 16:37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黃姓男子依綽號「阿寶」指示,開車到南投縣信義鄉偷運早期伐木遺留的台灣扁柏51塊總重744.16公斤,及載越南籍鄧姓山老鼠,木頭要載至彰化縣,但在半路即被警方攔截,黃男坦承犯行,鄧男則辯稱搭便車,黃、鄧男子近日被南投地院各判刑1年3月和1年7月,且分別併科罰金130萬元和170萬元。
掉號「阿寶」等人組成的山老鼠集團,去年8月底進入林業署南投分署管轄的巒大事業區的林班地,偷竊早期伐木遺留下來的貴重木台灣扁柏的倒木梢材,扁柏圓木共51塊總重744.16公斤,9月1日聯絡黃姓男子開車到信義某地點與「阿寶」碰面,「阿寶」開著黃男的車子進入某地點,請黃男在原地等,不久即載著越南籍的鄧姓山老鼠,及51總重744.16公斤的台灣扁柏木頭出現。
「阿寶」把車交給黃男後,要黃男載著鄧姓山老鼠和大批台灣扁柏,到彰化縣田中鎮與另名男子會面,黃男於是從信義開下山,欲從名間鄉到彰化縣田中鎮某學校的停車場,與對方會面,但車子到名間鄉即被警方攔下,兩人連同一車的51塊總重744.16公斤的台灣扁柏全被帶走。
黃男坦承他是接到指示來信義鄉載東西,後來接到鄧男和木頭,即被指示到田中鎮;鄧姓山老鼠則否認偷竊搬運台灣扁柏,辯稱是「阿寶」載到信義鄉某地點,告訴他這部車可以載他去竹山找朋友,他是搭便車,根本不知車上有什麼東西。
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審結該案,將黃男和鄧男依觸犯森林法之搬運贓物使用車輛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各判刑1年3月和1年7月,且分別併科罰金130萬元和170萬元。罰金以一年的日數比例折算,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