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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侮辱海報又潑漆 名檢陳宏達胞兄連襟遭起訴

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資料照)

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資料照)

2024/01/03 11:4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長期遭其胞兄的連襟舉旗幟抗議,陳宏達曾向法院自訴,台北地院認定該男妨害公共秩序,裁罰4000元,當時陳宏達還引用佛經「塵唾自污」表達心境;不料,去年該男另朝陳宏達老家的倉庫潑黑、紅、黃等色油漆,以及在新北市警局新店分局外張貼辱罵陳的海報,台北地檢署今另依恐嚇、公然侮辱及毀損等罪起訴該名男子。

陳宏達曾表示,與對方素昧平生、毫無瓜葛,並未承辦其涉訟案件,此生亦從未關說、關切、插手他人任何司法案件,君子坦蕩蕩,真金不怕火煉!對方卻因其連襟之間的案件受判,洩憤牽扯於無關他人,不改往昔對於善良百姓、商家的惡習及套路,每日惡形惡狀前來法務部、司法院謾駡、咆哮叫陣、騷擾滋事,以為藉此可以混淆社會視聽,遂其歹念。

陳宏達指出,對方穿著麻衣、書寫「狗雜種」等穢言、自備紅色火龍果砸自己的頭,營造鮮血淋漓各種被害假像,甚至在法務部大門前作勢要小便、攔阻官員上班,惡意挑釁、羞辱、污蔑司法機關的意圖甚明,醜態百出,小丑行徑讓有識之士看破手腳。

檢方調查,去年7月14日及8月21日早上,陳宏達胞兄的連襟,分別前往陳宏達與胞兄位於新店的老家,以及新店警分局外,在電線桿及公共場所,張貼及擺放寫有「戰犯War Criminal 濫權栽贓,狗雜種,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前特偵主任,法務部主秘 惡意毀謗,下三濫」等侮辱字句的海報,此舉已損害陳宏達及其胞兄的名譽,考量其2次犯行有別,建請法院分論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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