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鈴教練魯紀賢淪共諜案 郭書瑤胞弟負責督導角色吃重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扯鈴教練魯紀賢等人淪共諜案,下午再度開庭,傳喚3名負責吸收軍人的被告林明慧、常德隆、李得勝,根據3人的供詞,同案被告、藝人郭書瑤的胞弟郭伯廷在本案的角色相對重要;法官另提到,依國防部的回函可知,他們交付的資料中,至少有一份屬於國家軍事機密等級。
認罪的林明慧表示,她協助魯紀賢吸收3人,經見面取得書面資料再交給魯男,另她曾目睹郭伯廷上傳相關軍事資料,但不清楚上傳至何處,只知道看起來像是雲端硬碟。
常德隆坦承與魯紀賢一同吸收李得勝等人,另名被他吸收的馮姓當事人,則會給他小記憶卡,他再轉交給魯男;常也提到,有一次他去找馮拿資料,郭伯廷在魯男要求下陪同他前往。李得勝同樣坦承吸收陳等人,並協助魯紀賢掃描或上傳相關文件。
林明慧等3名被告都坦承會前往「安全屋」開會。林明慧表示,有時開會郭伯廷會出現,會議時也會問「抓」人(指吸收)有無進度,魯紀賢則說如果沒有繼續找人,整體預算會下降;常說,開會曾提到要開公司,李進一步提到,會要求他們交出名單,否則會扣月薪。
後來李得勝表示,有一次魯紀賢前往日本前,有對他表示日本有一個「接頭人」,接著魯男先出發、他們跟上,雙方在日本見面後,魯男說已與「接頭人」碰面。
法官聽完3名被告的答辯後表示,相關資料經函詢海巡署、國防部,海巡署尚未回函,國防部回函則指交付的眾多資料中,至少有一份屬於國家軍事機密等級,至於是否能供辯護人閱卷,尚待海巡署回函後,再看如何執行。
庭末,林明慧的辯護人指林女坦承犯行,根據修正前國家安全法規定,偵審自白得減刑,因而查獲其他共犯也可減刑或免刑,因此希望給予林女減刑機會,何況,林女起初是被魯紀賢以國安局情報員、黑道掛鉤等手法接觸,故請法官考量是否適用刑法59條情堪憫恕規定,減輕其刑。
常德隆、李得勝的辯護人也都認為,這兩名被告已於偵審期間自白,同時供出共犯,請求依修法前國安法、刑法59條情堪憫恕規定,給予減刑機會並審酌是否有緩刑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