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酒駕撞死人 實習律師起訴適用國民法官法

曾在知名律師事務所實習的鄭姓實習律師,酒駕上路撞死一人而被起訴。(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台大法律系畢業、曾在知名律師事務所實習的鄭姓實習律師,今年5月間,酒駕開賓士車上路,行經國道萬芳交流道往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4段出口時,撞擊3輛轎車,造成其中一輛休旅車高姓駕駛死亡,台北地檢署今依酒駕致死罪嫌起訴鄭男,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
檢警調查,今年5月5日晚間7時許,至隔日凌晨2時許,25歲的鄭男在KTV與律師事務所同事用餐、喝酒,散會後,鄭男獨自漫步街頭,還因不勝酒力而倒臥街頭。
怎料,清晨5時20分,他竟回到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附近,找到停放的賓士車,酒駕上路準備回到他位於文山區的住處。
清晨5時39分,鄭男酒駕行經國道萬芳交流道往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4段出口時,因酒精作用,失去正常判斷力與反應能力,超速行駛,先失控擦撞路緣而彈飛至出口處對向車道,進而撞擊在路口停等紅燈的3輛轎車,造成其中一輛休旅車高姓駕駛被撞,受有頭胸腹鈍創骨折、內出血等傷害,送醫急救後,仍於同日上午6時51分不治死亡。
鄭男亦送醫急救,經實施酒測,醫院進行抽血後,發現酒精濃度達166mg/dl,換算呼氣酒精濃度測定值為每公升0.83毫克;檢方今日偵結,依酒駕致死罪嫌起訴鄭男,全案將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