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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地獄」害他生活全毀 駕駛判賠129萬

蘇男被撞到後顏面有多處骨折。(蘇男提供)

蘇男被撞到後顏面有多處骨折。(蘇男提供)

2023/12/07 17:18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27歲的蘇姓男子去年3月3日因騎樓施工走上馬路,遭全姓駕駛開車撞上,台南地院判全男5個月徒刑,但蘇男顏面骨折、視力受損,一場車禍讓他的人生毀了,還讓抑鬱症惡化,向全姓男子求償180萬,不過簡易庭認為,憂鬱症與車禍無關,本月判賠129萬多。

蘇男原本患有抑鬱症,就讀台南某間大學的設計系,他曾夢想成為商品設計師,為此選擇延後畢業,在學校一邊接案、一邊準備研究所考試,豈料2年前的一場車禍讓他無法想像未來。

去年3月3日早上8點多,蘇男走在永康區中正北路的騎樓上,當時騎樓正在施工,所以他只好走到馬路上,但全姓駕駛沒有注意,開車撞上蘇男,造成他顏面骨折、牙齒斷裂。蘇男因此經歷2次手術、長時間復健,抑鬱症還因此惡化,最終全男判處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但民事上雙方都沒共識。

蘇男主張,經過2年的治療和法律訴訟,蘇男聲稱已花費約50萬醫療費,但在民事求償上以身體傷害、醫療費用,憂鬱症與身體傷害對未來工作影響與精神損失,共求償180萬。

但法官質疑蘇男的請求,因為蘇男在18歲即出現身心問題,雖經持續就診,仍因病情反覆而達免役條件,本件事故雖然對蘇男的身體造損傷、影響心理,但不是造成其罹患精神疾病的原因,其次,蘇男沒有舉證為何會因為精神疾病導致工作受影響,所以不准這部分的求償。最後簡易庭判全男要賠蘇男129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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