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介選!招待村里長赴中旅遊 橋檢傳喚35人、3主嫌交保
橋頭地檢署偵辦中國台辦透過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中華人民黨等團體,招待團員赴中旅遊,傳訊35人到案。(資料照)
首次上稿 10:17
更新時間 20:10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橋頭地檢署偵辦中國國台辦透過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中華人民黨等團體,招待團員赴中旅遊,傳訊35人到案,其中包括6名現任台東、高雄村里長,檢方訊後聲押3名招攬主嫌,1人15萬元交保,1人限制住居。橋頭地院今晚裁定主嫌周女、郭男、顏女分別各以20萬元、5萬元、5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出境出海8月,橋檢說,收到裁定理由後,將研議是否提出抗告。
橋檢主任檢察官顏郁山、檢察官盧惠珍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內政部移民署,以及高雄、台東警方,5日傳喚35人到案訊問,同步執行搜索5處據點。
經查,周女為「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顏女、郭男為總會幹部;湯女為「中華人民黨」黨主席、林女為黨員,今年起陸續與國台辦人員及滲透來源聯繫並接受指示,於大選前招待具影響力之地方人士赴中,分別於台東及高雄等地區招攬共約60人,於11月中旬組團前往中國湖南省婁底地區接受落地招待,藉提供旅遊期間享有全程免費食宿、交通費之不正利益,作為要約前開民眾支持特定政黨及參選人之對價。
周女並利用旅遊期間不斷向成員宣傳「兩岸一家親」、「和平統戰」等思想,於會後向上開人員要求支持特定政黨及特定政治傾向之參選人,企圖影響選民。
案經檢察官複訊,認周等5人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嫌疑重大,周、郭、顏有羈押之必要,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諭知15萬元交保,湯限制住居。
檢方呼籲,選舉期間應避免接受資金來源不明或費用與行程顯不相當之旅遊、餐會或各種形式之招待,若涉及支持特定政黨或參選人,將可能觸犯選罷法之行收賄罪,若涉及境外資金介選,亦可能有違反反滲透法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