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包商掉電纜釀國道連環撞1死3傷 高公局:施工未申請
廂型車勾纏到垂落的電纜,被拉扯碰撞翻覆。(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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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工程電纜掉落國道纏住廂型車「來回扯」 害多車事故1死3傷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國道3號苗栗通霄路段南下148公里處,今天發生台電電纜線掉落主線遭車輛勾到,造成7車連環車禍,釀1死3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副局長彭煥儒說,進行跨越國道主線上空工程需要事先申請,這起案件台電未向高公局申請施工及檢附工程計畫書,釐清原因後就會依照「公路法」第72條規定,處3萬到15萬元罰鍰。
彭煥儒說,依據現行規定,要做跨越國道主線上空的相關工程,都需要跟高公局申請,目前掌握台電今日主要是進行國道路權範圍外的工程,但不知道為何會動到橫越主線上空的纜線導致掉落釀禍,後續釐清原因後,若台電事前就知道工程會動到橫越國道上空的纜線的話,就會依照「公路法」第72條規定,處3萬到15萬元罰鍰。
至於如何防範類似事情再發生?彭煥儒說,目前是再跟各單位重申,如果任何工程會動到跨越國道上空纜線,或是需要跨越國道上空時,都需要事先向高公局申請,並請各單位向包商說明,這樣高公局才能加強監控,並進行相關預警措施,包含透過沿線資訊可變標誌(CMS),告知用路人前方有施工訊息,請用路人通過時要多加留意、不要逗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