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鳥、摸臀、看內褲...... 嘉義抓雞工瘋狂跟騷少女
黃姓男子對高中少女心生愛慕,竟偷跟少女進廁所,上鎖強制她不能離開、多次尾隨少女、在超商露鳥給少女看,甚至強抱、摸臀、強吻。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從事抓雞工的黃姓男子去年偶然看到嘉義縣一名高中少女,心生愛慕之情,竟偷跟少女進廁所,上鎖強制她不能離開,多次尾隨少女,在超商露鳥給少女看,甚至強抱、摸臀、強吻,還試圖拉開少女運動褲要看她的內褲;案經檢警調查起訴,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故意對少年犯跟騷罪、公然猥褻罪、強制猥褻罪等,判處黃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拘役80日。
法院判決書指出,黃男與少女並不相識,黃男偶然看到少女而心生愛慕,去年某日在一間超商看見少女進廁所,隨即跟進,還將廁所上鎖長達30秒,妨害少女離開。黃男去年6月1日至今年4月26日,以每週3到4天頻率,在少女下午放學下車地點處守候,尾隨少女返回住處至半路才離開,讓少女心生畏怖,影響她生活。
黃男甚至曾在超商外看到少女在裡面用餐,就隔著玻璃對少女露鳥,公然猥褻。後來在某日下午5點多,黃男直接用力抱住少女,無視少女反抗、撇頭、掙脫,仍然摸臀、強吻,試圖拉開少女運動褲要看她內褲,強制猥褻。
判決書指出,依據監視器影像、少女指控及黃男自白,黃男知曉少女為未成年,偶然見少女心生愛慕,不理性克制情感,為滿足私慾,妨害少女自由出入權利、持續跟蹤騷擾、公然猥褻、強制猥褻,造成少女身心傷痛,且未表歉意,並未和解,少女母親更表示「請法院從重量刑」。
法院認為黃男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故意對少年犯跟蹤騷擾罪有期徒刑7月、故意對少年犯公然猥褻罪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月,應執行拘役80日,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