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性騷女助理被降調事務官!前法官陳鴻斌怒告司法院 發回更審

前法官陳鴻斌。(資料照)

前法官陳鴻斌。(資料照)

2023/11/23 21:0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長期性騷擾女助理,被監察院彈劾,遭職務法庭判決免職,被司法院派任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他立即辦理退休,但退休金大幅水,陳鴻斌認為,原本是簡任14職等,卻被降轉為9職等的司法事務官,原處分違法而興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他敗訴,但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合法性、依據等,都有調查必要,今廢棄發回北高行更一審。

前法官陳鴻斌因偷親女助理嘴角等性騷擾行為,被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為言行不檢,損及法官職位尊嚴,且節重大,2016年10月17日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職務」,司法院在同月20日將陳派任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

法界指出,此項人事影響深遠,估計14職等的陳鴻斌原本每月有18、19萬元的收入,降調司法事務官僅8萬出頭,薪水嚴重縮水,更由於法官是終身職,大幅影響到退休金等退休福利,粗估退休金相差數百萬元之譜。

陳鴻斌不服提起復審被駁回,同年10月25日即辦理退休,並聲請再審成功,職務法庭再審庭廢棄原先的「免職、轉任法官以外職務」的判決,僅輕判陳罰俸1年,司法院因此撤銷派任北院司法事務官人事案。

監察院不服,又提起再審,職務法庭第二次再審又將前一次再審的判決廢棄,並駁回陳鴻斌的再審訴訟,司法院因此又將陳的人事令回復到派任北院司法事務官。陳不服司法院此項處分,提起復審禮號回後,向台北高等法院提起「任用」訴訟。

陳鴻斌主張,原處分、人事派令違法、無效,懲戒處分未考量到他當時已經是簡任14職等的法官,卻轉任職等顯不相當的9職等司法事務官,不僅違反「一行為不二懲」原則,亦違反比例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明顯不合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陳鴻斌被降轉派任司法事務官,乃為落實懲戒處分確定後的執行,在合理及必要範圍內,本於人事權限進行的職務調動,未違反「一行為不二懲」原則,或違反比例原則等情事,判陳鴻斌敗訴。陳鴻斌不服,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司法院對陳鴻斌做成轉任北院司法事務官的依據、合法性等,有調查必要,並給予充分陳述、辯論機會,今廢棄發回北高行更審。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