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法官陳鴻斌被調司法事務官 告司法院吞敗
2022/02/24 18:4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因偷吻女助理等行為,遭職務法庭從原審判決免職到第1次再審改輕判罰俸,經監察院提起2次再審,陳又被判免職,並由司法院根據判決結果將陳調派為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陳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司法院調派陳擔任司法事務官洵然有據,今判陳敗訴;可上訴。
北高行由審判長魏式瑜、陪席法官陳雪玉、受命法官劉正偉組成合議庭。合議庭指,司法院根據法院組織法規定,認為除了法官外,沒有與法官等級相當的職務,故依陳鴻斌所具任用資格、職務性質與法院業務需要,認為得轉任的職務包括司法事務官、觀護人、公證人及公設辯護人等職務。
合議庭並指,司法事務官職務是為襄助法官,辦理非審判核心事務,為陳鴻斌所適任,且公設辯護人職等與司法事務官職務相當,均為薦任第7職等至第9職等,至於主任司法事務官職等雖可至簡任第10職等,但考量陳不適任主管職務,司法院調派陳擔任司法事務官屬適切裁量。
合議庭也指,司法院基於職務法庭第1次與第2次再審判決結果不同,重新審查,先以「2018年4月12日函」撤銷人事派令,再以原處分撤銷「2018年4月12日函」,回復人事派令將陳鴻彬調派為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洵然有據,今判陳鴻斌敗訴。
已婚陳鴻斌自2012年11月起以祈禱等理由對女法官助理握手、擁抱,還稱若有他襄助,助理一職可獲續聘,陳也在助理續聘審核會前一天,邀女助理前往政治大學河堤散步時竟偷親,女助理當下回「這是只有我男朋友才可以對我做的」,事後再上臉書抒發心情,經其他助理揭發此事,陳性騷擾才東窗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