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嘉義男子喝酒不聽勸 踢爆派出所玻璃門還罵5字經

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義派出所。(資料照)

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義派出所。(資料照)

2023/11/07 09:40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市甘姓男子疑因心情不佳,2月24日晚上喝了酒在嘉義火車站大鬧,沒想到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嘉義派出所警員上前關切,甘男竟對警員罵髒話,被帶回派出所又踹破玻璃門,被警方移送法辦;嘉義地方法院依犯侮辱公務員罪處拘役40日、損壞公務員職務掌管物品罪判有期徒刑3月,均得易科罰金,甘男認為過重而上訴,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甘姓男子2月24日晚上8點多喝酒後在嘉義火車站前站大廳大聲咆哮,嘉義派出所許姓副所長及林姓警員前往關切勸導,請甘男到廣場石椅區,甘男則對警方大怕「X你娘臭XX」,被警方保護管束帶回派出所。

但甘男被帶回派出所時繼續大鬧,踹破派出所玻璃門,並接連對警員大罵「你娘XX」、「X你娘臭XX」等髒話,被警方移送法辦。

經查,甘男有妨害公務前科,多次酒駕、公共危險記錄,嘉義地方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認為甘男擔任打石工、月薪約5萬元,他對刑罰感應能力不佳,審酌甘男嚴重藐視國家公權力,侵害公務員人格尊嚴,犯後坦承犯行,賠償修理玻璃門費用2500元,犯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40日、犯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有期徒刑3月,均得易科罰金。

甘男自認已知犯錯,不會再喝酒,有賠償修理費,刑罰過重而上訴,法院認為甘男有多次犯罪前科,仍未警惕,判決無濫用量刑權限,駁回甘男上訴。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