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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女童受虐全身傷 母和男友互咬對方施暴

高雄6歲女童受虐,媽媽和男友互咬對方打小孩。示意圖。(資料照)

高雄6歲女童受虐,媽媽和男友互咬對方打小孩。示意圖。(資料照)

2023/11/03 10:3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6歲陳姓女童(隨母姓)去年跟著媽媽搬到謝姓男友家,被幼稚園老師發現她頭部受傷,女童不敢說自己被打,卻在一個月內連遭3次毒手,老師見情況不對,通報教育局,檢警調查時,陳女和謝男都說女童難管教,才出手教訓,還互咬指稱對方也有打小孩,2人被檢方依傷害罪起訴。

檢方指出,陳姓女子和前男友生下小孩後,男友落跑不管她們死活,陳女獨自扶養女兒,結識35歲的謝姓男子後,陳女帶著女兒搬去謝男家同居;去年9月2日,謝男因手機沒電,充電時發現電源線無法通電,他認為是陳姓女童扯壞電源線,竟暴怒把小女童一把抱起往地上摔,造成女童頭部紅腫。

女童隔天帶著傷去上課,老師看到她受傷好奇詢問,但女童不敢說自己被打;幾天後,陳女在家不乖被罰站,結果站姿不佳,被媽媽認為不服管教,拿掃把痛扁她一頓,謝男也接手用衣架打女童,造成她四肢、臉部多處瘀傷及擦挫傷。

陳童被痛打後,還是不敢向老師說自己被打,直到一個禮拜後,女童再因不小心丟掉陳女放在冰箱的食物,陳女情緒再度失控,張嘴咬傷女兒的手掌,造成女童無法握鉛筆寫字,老師見情況不對,向教育局通報,檢警獲報後介入調查。

雄檢偵查時,陳女和謝男都坦承有出手打女童,但辯稱是合理管教,還互咬女童身上的傷是對方造成,檢方根據醫院的驗傷報告及相關事證,認定陳、謝兩人造成女童受傷,偵結後依傷害罪起訴,並請法院依違法兒少法規定,加重兩人刑期2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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