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遭控猥褻2歲孫女下體 一、二審都判無罪原因曝
2023/10/08 20:26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南投縣一名阿公被媳婦指控,涉嫌在住處的廚房內,猥褻2歲孫女的下體,媳婦並對女兒錄了4段錄音檔證明阿公犯行,不過女童阿公堅決否認有猥褻孫女,只有幫孫女擦屁股,因女童在員警詢問時,搖頭表示沒有人摸過她下體,法官認為除女童母親、父親有瑕疵的證詞,並無其他補強證據駁回上訴,二度判決阿公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南投縣一名2歲女童的阿公,被媳婦指控去年8月某日,在家中的廚房以手撫摸女兒的下體,媳婦並針對此事錄了四段的影音,媳婦表示,在住處的浴室幫女兒洗澡,告訴女兒尿尿的地方不能給別人摸,女兒卻跟她說阿公有摸過,還做出食指撫摸下體的動作,並說是在廚房還有阿公的房間摸她。
女童的阿公審理時,堅決否認有任何加重強制猥褻的犯行,強調沒有做這種事,完全是捏造,只有幫孫女擦過屁股;辯護人也說,經勘驗女童和母親的對話,僅有錄音沒有錄影,以致於沒有辦法同時觀察、驗證女童陳述時與母親的神情跟動作,認為女童陳述有高度可能性遭母親操控、暗示、指導。
員警調查時詢問女童,「媽媽說不可以讓別人摸妳哪裡?」,女童手指大腿處,員警接著問:「有人摸過妳這裡嗎?」女童卻是搖頭;女童的父親也說,此事是案發後聽到太太陳述才知道,自己並沒有親眼看到被告有對女兒進行猥褻動作,女童母親也證實,公公有時候女童上廁所後會幫忙擦屁股。
二審法官認為,女童當時為年僅2歲的幼兒,其認知、辨識、理解、記憶、陳述能力有限,而除女童母親和父親有疑義、瑕疵的證詞,並無其他證據可補強證明女童阿公對她進行猥褻,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