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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溯溪正妹被打槍 男子造謠她跟已婚男有一腿

賴姓男子溯溪認識正妹想追求被拒絕,竟造謠她跟已婚男子不倫被判刑。(情境照)

賴姓男子溯溪認識正妹想追求被拒絕,竟造謠她跟已婚男子不倫被判刑。(情境照)

2023/10/07 12:4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賴姓男子參加溯溪活動時結識正妹小雲(化名),他心生愛慕,多次邀約出遊都被拒絕,賴心生不滿,竟在溯溪群組上公開標註小雲跟張姓男子有一腿,小雲報警提告,法官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賴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賴姓男子認識小雲後,多次以line電話及訊息試圖邀女生外出溯溪,還跑到女生家樓下想找小雲見面,但小雲拒絕,2022年12月24日深夜11點多,賴男竟在溯溪群組中標註小雲,並發布訊息聲稱「有老婆的不要碰,不要刪除對話紀錄」、「將心比心,妳跟別人老公出去玩,人家老婆做的要死要活」,影射小雲和張姓已婚男子不倫。

小雲看到訊息後氣炸提告,高雄地院審理時,賴男坦承有傳送這些文字訊息並標註小雲,但辯稱他聯繫小雲只是要拿回溯溪裝備、會說小雲跟別人老公出去,是張男的配偶跟他說的,並拿出自己跟張男老婆的對話訊息證明所言不假。

但法官認為,小雲並非公眾人物,就算她跟張男發生不倫戀,也屬於私領域,與公共利益無關,且張男對小雲實施跟蹤騷擾,使女生處於不安環境中,影響日常生活,並散布貶抑小雲名譽的文字,所為實屬不該,因此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賴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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