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與同袍翻牆離營飲酒唱歌 士官長稱都是「飢餓」惹的禍
2023/10/06 15:4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服役19年憲兵訓練中心林姓士官長,去年夥同3名同袍翻牆離營到KTV唱歌、飲酒;後來林男被記2次大過,但他主張因為加班導致飢餓才妨礙正常守法思慮而外出,並非重大違紀,提告撤銷大過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考量軍方懲處沒有問題,判林男敗訴;可上訴。
林男是憲兵訓練中心勤務連二等士官長,去年4月28日凌晨1時30分,他夥同宋姓中尉、張姓上士、孫姓中士,擅自從營區報廢陣營具庫房後方的圍牆翻牆離營,直到凌晨3時55分才返回營區。後經國防部憲兵指揮部調查,決定對林男記2次大過。
不過林男自稱平時考績優良,當下是因為加班處理公務,超過可忍受的飢餓生理需求,而妨礙正常守法思慮,才與其他3位同袍不假外出,但外出時仍謹守軍人紀律,只有吃飯、喝酒,為何這樣就記他大過2次?不是大過1次或記過、申誡?況且,同樣不假外出的其他國軍單位同袍,都被記大過1次。
林男進一步提到,軍方並未充分考慮他從軍19年來對國家的貢獻,就對他記大過2次,有違比例原則,決定提告請求撤銷記大過處分。
北高行認為,軍隊擔負保國衛民任務,在營留守者實際上是處於隨時待命狀態,未經核准,本來就不得擅自離營,「因飢餓而外出覓食」,不能作為不假離營的正當理由。
至於林男雖又主張被長官要求扛下主事者的責任,但北高行發現,宋姓中尉被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其餘包含林男在內的3人各被記2次大過,並沒有林男受到較重懲罰的情況。
北高行也說明,像林男這種不假外出的情況,究竟應記幾次大過,應由各單位依「個案」具體情況給予適當懲罰,且依林男違規情節決定記他2次大過,沒有問題,決定判他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