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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房客輕生變凶宅 房東求償2連敗後大逆轉

黃姓女房客輕生變凶宅,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大逆轉,改判其母要賠償。(記者鮑建信攝)

黃姓女房客輕生變凶宅,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大逆轉,改判其母要賠償。(記者鮑建信攝)

2023/10/01 21:5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黃姓美容師在租屋處輕生變凶宅,王姓房東向連帶保證人黃母求償200萬元,1、2審判決他敗訴,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審理後卻大逆轉,判決黃母繼承女兒遺產範圍內,要賠償159萬元。

據了解,2020年5月間,房東王男以每月1萬6000元,把北高雄1間房屋租給黃女經營工作室,隔年1月間,她卻在屋內自戕後變成凶宅,嚴重影響房價,由於黃母為連帶保證人兼繼承人,因而被求償200萬元。

黃母出庭說,她不是連帶保證人,其女輕生不是故意要造成房屋的損失,拒絕賠償。

1、2審調查,黃母未在租賃契約書簽名,案發隔月並以同樣價格順利出租,及黃女曾四度看身心科門診,了結生命前,不可能預見會變成凶宅而減損房價,判決黃母勝訴。

王男仍然不服並上訴,最高法院卻有不同見解,認為黃女為成年人,正常情形具有識別能力,其所患憂鬱性疾病,是否影響其識別能力?選擇輕生是否曾想到影響房價,原審卻未調查釐清,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重審。

更一審合議庭則認為黃女為成年人,應該知道在屋內輕生,會造成房屋價格減損,而黃母也未拋棄繼承,改判她要賠償159萬,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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