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友借住出租公寓輕生成凶宅 房東求償221萬遭駁回

橋頭地院審理難以認定自殺者對致生房屋貶值,具有間接故意,駁回求償之訴,可上訴。(記者蔡清華攝)

橋頭地院審理難以認定自殺者對致生房屋貶值,具有間接故意,駁回求償之訴,可上訴。(記者蔡清華攝)

2022/12/12 16:48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張姓女子去年12月承租一間2樓公寓,今年2月間給陳姓女子借宿幾天,未料,陳女竟在屋內輕生,房東不滿房屋成了「凶宅」,減損不動產價值,對陳女家屬、及租客張女等人,提出連帶求償221萬餘元,橋頭地院審理難以認定自殺者對致生房屋貶值,具有間接故意,駁回求償之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姓房東主張,張姓房客自去年12月3日起承租其2樓公寓1年租約,並由其男友高為連帶保證人,但承租期間並未經過她同意,將房屋交予陳女使用,陳女今年2月3日在屋內死亡,經相驗後確認死亡方式為自殺。

王女不滿房屋成為「凶宅」,造成其市場接受程度及價格皆受影響,減損之價值至少為220萬元。另雇工拆除事發房間之木造床鋪、裝潢及清運屋內物品,花費1萬2000元,合計221萬2000元。

房客張女指稱,不清楚陳女有憂鬱症,只是好意借她住幾天,不清楚陳為何輕生,自己也是受害者,陳女家屬也辯稱,陳女單純求死,無任何客觀證據可證明陳女有減損房屋價值之故意。

橋頭地院審理認為,難以認定自殺者對致生房屋貶值,具有間接故意,陳女之行為不構成侵權行為,繼承人亦不因而繼承其因侵權行為所生損害賠償債務,駁回求償之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安心專線:192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