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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認通緝犯抓錯人 三重警與當事人都起訴

被誤認為通緝犯的黃男事後在立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資料照)

被誤認為通緝犯的黃男事後在立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資料照)

2023/09/11 13:2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警三重分局翁姓警員,去年9月誤認傘兵退伍的黃姓男子是通緝犯,進而發生拉扯,黃男反擊跨坐在翁員身上出手攻擊,並出腳踹另一名江姓警員,兩警聯手將黃男壓制,新北地檢署今依傷害罪嫌起訴黃男,並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傷害、公然侮辱、強制等罪嫌起訴翁員。

檢方調查,去年9月20日晚間8時許,翁員追查一名李姓通緝犯時,發現通緝犯的機車停在三重後竹圍街附近,遂穿便衣騎車前往巡檢,剛好看到黃男從機車旁走過,認為黃男身形、特徵與通緝犯相似,誤認是通緝犯,便下車詢問是否為李男,並將右手搭在黃男肩膀上。

由於翁員並未出示證件表明警察身分,黃男並不理會其詢問,還以為遇到歹徒而進行反抗,翁員因此更加深誤認黃男就是通緝犯,進而執行逮捕行動,雙方發生互抱拉扯衝突。

檢方調查,雙方在拉扯時,黃男突然改變重心將翁男摔倒後,並跨坐在他的身上、出手由上往下攻擊,後來又出腳踹聽到翁員呼救、前往制止的江姓警員胸口,致翁員受有臉部擦挫傷、右手挫傷、四肢多處擦挫傷等傷害,江員受有胸壁、左上肢挫傷、右膝蓋擦挫傷等傷害。

檢方調查,翁、江兩人聯手將黃男壓制在地後,翁員竟出拳毆打黃男臉部及身體,還拿辣椒水噴灑黃男眼睛,甚至出言辱罵三字經,致黃男受有頭部鈍傷合併擦挫傷、胸口及背部擦挫傷、四肢多處擦挫傷、頸部挫傷及右眼瞼下2公分撕裂傷,且回到派出所後,翁員明知黃男已明確表達不要到廁所沖洗眼睛,又強拉黃男至廁所內涉強制罪嫌。

事後,黃男召開記者會控訴翁員行為,並提出告訴,員警也對黃男提出傷害告訴;但雙方都否認犯行,檢方調查後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傷害、公然侮辱、強制等罪嫌起訴翁員,同時依傷害罪起訴黃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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