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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B吸金案凸顯「P2P」管控不足 北檢:央行早示警應以此案為鑑

im.B主嫌曾耀鋒(中)。(資料照)

im.B主嫌曾耀鋒(中)。(資料照)

2023/08/29 17:3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有四海幫背景的槍砲通緝犯曾耀鋒,改名曾國緯經營台灣金隆公司,以「I’m bank」(我是銀行)縮寫成立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造假債權欺騙超過4000人投資,吸金多達90億元;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曾男等30人,另建請主管機關應「以本案為鑑」,檢討我國對於P2P借貸平台的管控政策。

北檢指出,自2016年起至今年本案爆發為止,該集團總計吸金高達90億元,被害人遍及全台,甚至有人投入畢生積蓄,都是因為相信台灣金隆公司及業務所言,「im.B平台的債權,確實有不動產作為擔保,是合法經營之媒合平台」等話術。

檢方表示,自2016年11月開始迄今,我國對於P2P借貸平台的管控政策,均採不直接納管,而是透過銀行業者與P2P平台進行合作與協助之自律模式,本案的發生,足以證明,以自律規範來強化管理機制的力道有限,應以本案為鑑,檢討現行自律規範不足之處。

起訴書提及,中央銀行早在2018年9月27日,即關注到部分國家對於P2P借貸平台監管不足下,國際間已衍生詐騙、挪用資金及無力償付等風險與監理問題,並撰寫「主要國家P2P借貸之發展經驗與借鏡」一文,其中提及參酌主要國家經驗,做為我國管理P2P借貸之參考,相關規範包括:設定登記、最低資本(或有形資產金額)、業者與客戶資金隔離、適當信用評等、資訊充分揭露、財務與業務申報、洗錢防制、停業與糾紛處理等內容。

檢方也就相關政策規範之不足提出質疑,如主管機關於中央銀行提出前述建議後,即積極採取應變作為,則曾耀鋒等被告,又如何能一手遮天,恣意上架假債權,以假投資人名義購買債權,誆騙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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