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建中燒玉山森林「有恢復可能性」減輕刑責 南投檢方要上訴
南投地院刑庭庭長陳宏瑋說,法官審酌喬等人竊取林木不像山老鼠規模,且考量森林有一定恢復的可能性,而減輕其刑。(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前NCC專委喬建中領隊的5人登山隊,鋸刺柏、撿拾枯枝、殘木生營火煮食,未確實熄滅致延燒燒掉玉山大片森林,喬建中觸犯失火燒毀國家森林罪、竊取森林主產物罪,各被判刑6個月。南投地院表示,法官審酌其竊取殘材不像山老鼠的大規模,故減輕其刑;另因森林有一定可能的可恢復性,及喬後來有通報林務單位,作為量刑刑度的依據。南投檢方不服,將會上訴。
喬建中等5人登山隊,前年5月15日晚間抵杜鵑營地,鍾姓男子負責撿拾枯枝枯枝、殘材生火,還鋸刺柏變成木塊放入營火,喬建中等人後來也幫忙再撿松針、枯枝加入,後來吃完飯彭、吳2人先去休息,鍾後來有倒水到營火,但喬、鍾都未確認是否完全熄滅,喬建中凌晨發現起火僅自行撲滅也未打119報案,導致因地底腐質層燃燒起來而燒了12天。
喬建中和鍾姓男子在失火燒毀國家森林罪部分被判刑6個月,其他3人各為4、3、2月,南投地院刑事庭庭長陳宏瑋指出,法官說審酌燒毀面積雖然很大,但是考量森林有一定恢復的可能性,因此作出以上的判決。
另外喬建中等5人皆被以竊取森林主產物罪,被判刑6個月部分,陳宏瑋表示,法官認為6人都有竊取之犯意,但是撿拾枯木、枝,不像山老鼠大規模砍伐、竊取林木之舉,因此減輕其刑。
喬建中等人生營火燒掉79.7公頃森林,南投地院法官在失火燒毀國家森林罪部分,認為森林有一定之可恢復性的可能,而減輕其刑。(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