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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盒檳榔也撿去派出所 警崩潰:還要想辦法變賣!

有民眾撿到5盒檳榔交給派出所,讓警察覺得很頭痛,希望能修法。(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有民眾撿到5盒檳榔交給派出所,讓警察覺得很頭痛,希望能修法。(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2023/08/02 23:41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路邊撿到東西,民眾直覺是交給派出所,警方依拾得物辦法,食品、易腐物質,依規定要變賣,但台南有位民眾撿到5盒檳榔,也交給派出所,讓警員直呼,這東西到底要賣給誰?通常撿到食品,都是請拾得人代為保管或銷毀,但如果有人要領,食品銷毀了,又影響民眾權益,讓警方喊頭痛,希望能修法,讓警察機關能自行判斷食物是否能銷毀。

在撿到東西的時候,警方會依據自己的判斷,將這些拾得物分為500元以上,或是以下,如果是500元以上,那就會公告半年,如果都沒有人領這個拾得物就會交給拾得人,如果是500元以下則是公告15天,但撿到食物沒有詳細規定,警察很頭痛,警員說,這些食物沒地方保存,有些民眾堅持要撿來機關,因為擔心不交給警察,會被提告侵占遺失物。

依民法806條,僅規定如果撿到易腐壞的東西時,警察機關可以拍賣變換成金錢保管,承辦遺失物的警員說,警察機關要舉辦拍賣,要耗費很多行政資源,如果路邊撿到一包鹽酥雞,公文要會同一大堆警察機關定價,能舉辦拍賣會的時候,這包鹽酥雞都不知道在冰箱冰幾天了,跟撿到檳榔一樣,就算保存很好,是要賣給誰?法令跟實務上有落差。

警員透露,撿到食物的拾得人,通常警員會跟他們溝通,請拾得人帶回保管或丟掉,同時機關也會列入紀錄,不用擔心會觸犯侵占遺失物的問題,目前還沒見過丟掉食物的遺失人到派出所領回丟失的食物。

但是,如果哪天遇到遺失人來找,結果警察機關又銷毀了,警員說,會因為小小一包食物,公家機關就侵犯到民眾的權益,只能任由遺失人檢舉或提告,真希望能修法,至少規定這種易腐物能讓警察機關自行判斷能否銷毀或保存幾天,不然銷毀食物都像在走鋼索。

律師洪銘憲說,民法雖然有規定可變賣易腐物,警方在實務上的確很難操作,但銷毀食物警察機關可能又會有問題,應該要修法改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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