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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取台企營業秘密 9成5來自中國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說明,我國對於營業秘密採層級化保護體系。(記者吳政峰攝)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說明,我國對於營業秘密採層級化保護體系。(記者吳政峰攝)

2023/08/02 19:3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務部2日召開「反制境外勢力竊密挖角現況說明」記者會,檢察司長郭永發表示,跨國竊取我台灣企業營業秘密案件,9成5來自中國,為了提高嚇阻力,我國已修正營業秘密法與國家安全法,採取層級化保護體系,其中經濟間諜罪最重可處12年刑;政務次長蔡碧仲指出,各部會正緊鑼密鼓盤點「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類別,送審通過後將請行政院公告。

郭永發說明,竊取台汽企營業秘密與違法挖腳高科技人才的國家,9成5來自中國,其中檢察官依違反營業秘密法13條之2起訴13案、兩岸條例40條之1起訴17案。竊密赴中的熱點,32.5%在桃園,其次為新北與新竹的22.5%,台北則為5%;違法挖角以新竹的50.4%最高,其次依序為台北的29.6%、新北8.0%、桃園7.2%。

郭永發直言,中國竊取台企的案件量逐年增加,各地檢署偵查新收件數從2014年的22件,到了2022年已暴增到162件;偵查終結人數也從2014年的52人增至2022年的393人。

郭永發分析中國違法挖角的5種態樣,一為中資迂迴以境外公司來台設分公司挖假,假外資真中企;二是中企在台設辦事處據點,透過人力仲介挖角,再移轉至合法公司;三為中企未經核准私設分公司或辦公室,透過獵才網站招攬挖角或從事許可外業務;四是透過國人設立公司挖角研發,再以專技或智財權收入自中國匯入薪資,假台企真中資;五為中企繞道港企來台設立分公司,挖角做為研發營運據點,假港資真中企。

至於中國的竊密態樣亦有5類,一是中企來台設辦或透過國人成立子公司,挖角台企取得技術及營業秘密;二為中企經第三地繞道投資台企,取得技術及機密赴中;三是中企以高薪誘吸台企或外商在台子公司人員,攜技竊密離職後赴中;四為中企直接透過獵才公司挖角在中的台企,竊取營業秘密;五是台灣同業併購,被併公司負責人赴中成立公司,挖角原公司員工竊密赴中。

蔡碧仲說明,為了遏止跨國竊密,我國除修正營業秘密法,增訂不法行為態樣、域外竊密加重刑責、法人的刑事責任,另修正國安法,增訂經濟間諜罪、域外使用罪。蔡指出,目前法規採取層級化保護體系,侵害營業秘密為5年以下刑、營業秘密域外使用1年到10年刑、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域外使用3年到10年、經濟間諜罪5年到12年。

至於何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蔡碧仲表示,各部會現就職司的業務進行討論,並將提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將報請行政院公告。

檢察司長郭永發表示,境外竊取台企營業秘密,九成五來自中國。(記者吳政峰攝)

檢察司長郭永發表示,境外竊取台企營業秘密,九成五來自中國。(記者吳政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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