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狙殺天道盟「八哥」 天鳴會長判15年半定讞
天道盟天鳴會會長李宗漢(1號背心)教唆狙殺同為天道盟大哥的林文章,被依教唆殺人罪判刑15年6月定讞。(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天道盟濟公會八里分會長「八哥」林文章前年遭槍殺,槍手蔡易昇符合自首要件,被依殺人罪判刑19年6月確定;後來天道盟天鳴會會長李宗漢被查出教唆殺人,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教唆殺人罪判李男有期徒刑15年6月,共犯魏義騰犯幫助殺人罪判刑2年6月,蔡男胞妹蔡佳蓉犯洗錢罪緩刑2年,全案定讞。
林文章因新北市八里區土方清運龐大利益,與硬來插旗的李宗漢結怨,李唆使心腹魏義騰找來槍手蔡易昇。前年2月17日,李當面承諾給蔡「安家費」200萬元,一旦林身亡,會加碼到500萬元。
同年4月12日,蔡持魏提供的手槍,埋伏在林的住家附近,見林現身朝其胸部開兩槍,林當場血流如注,送醫不治,蔡則前往新北市蘆洲警分局八里分駐所坦承犯行。法院認定蔡自首時間比報案人報案早1分鐘以上,符合自首要件得減刑,依殺人、未經許可持有槍彈等兩罪判刑19年6月定讞。
檢警後來再逮李、魏、蔡等3名共犯。法院審理時,李宗漢自稱受「戴戴」之託,買凶教訓林文章,接著他找上時常向他借錢的蔡易昇,但蔡男有在「吃藥」,看起來不太妥也覺得蔡男不敢,所以根本沒有「殺死人報酬提高到500萬元」這種約定。
李宗漢進一步強調並未要求讓林男死亡,同時透過魏義騰轉告蔡男若3月底前沒有下手,約定便取消,「不知蔡男為何跑去開槍」,他頂多只犯叫唆傷害。
魏義騰自白犯行稱受李宗漢指示後,騎車載蔡易昇至林文章的住處;同樣自白的蔡佳蓉則說,自己與哥哥蔡男已20幾年沒有生活在一起,平時也沒有交集,哥哥除了要錢、借錢才會找她。
士林地院一審、高等法院二審均依證據認定李宗漢受託買凶,槍殺與之無冤無仇的林文章,犯後仍飾詞狡辯,也害林文章的家屬驟失至親,依教唆殺人罪判李男15年6月,魏義騰犯幫助殺人罪判刑2年6月;蔡佳蓉犯洗錢罪判刑8月,併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扣案、未扣案犯罪所得共167萬多元均沒收。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