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蔣日記歸屬權 總統任內確定歸國有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史館對於蔣孝嚴、蔣友梅等蔣家後代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兩蔣日記」等文物所有權歸屬,一審台北地院判決兩蔣於總統任內的235項文物歸國家所有,非任內的232件文物則歸蔣家繼承人共有;蔣友梅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去年7月判決上訴駁回,維持一審判決;經查,敗訴的蔣友梅未上訴至三審,全案已於去年定讞。
前總統蔣中正在世時,從1962年起,逐年將日記、總統府文件等文物,交付給兒子蔣經國保管;蔣經國則將這些文物,連同自己從1938年至1979年的日記,一併交付兒子蔣孝勇保管,蔣孝勇將兩蔣文物掃描成微縮膠卷後,全數交給妻子蔣方智怡保管。蔣方智怡於2004、2005年間與史丹佛大學簽約,託付保管兩蔣文物及膠卷等物50年,至今仍由史丹佛保管中。
國史館2015年對蔣家繼承人蔣方智怡等16人提出訴訟,請求法院確認文物所有權,之後先對蔣孝剛撤告,再與蔣方智怡等8人達成調解,最後剩下蔣友梅、蔣孝嚴、蔣蕙蘭、蔣蕙筠、蔣萬安、陳忠人、丘如雪等7名被告。
國史館主張,蔣方智怡2013年和國史館簽協議書,約定將「兩蔣日記」等文物的所有權、保管權轉讓給國史館,且蔣方智怡等蔣家人也同意捐出文物並給國史館管理,依照「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兩蔣擔任總統任內的文物屬於國有,應由國史館管理。
蔣友梅等人則主張,兩蔣日記等文物應是繼承人共有,蔣方智怡未獲授權,無權自行處分兩蔣文物,且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是2004年1月才公佈施行,法律不能溯及既往。
台北地院於2020年6月判決兩蔣在總統任內的235項文物、掃描保存的80捲膠捲,皆歸屬國有,而非任內的232項文物則歸蔣家繼承人共有。蔣友梅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高等法院認定一審判決並無違誤,去年(2022年)7月12月判決駁回蔣友梅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經查,敗訴的蔣友梅未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全案已於去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