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收容人「匯錢就能交保回家」 移民署宜蘭收容所3保全收押
移民署宜蘭收容所保全涉貪污,騙取收容人錢財。(資料照)
首次上稿 13:32
更新時間 19:12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移民署宜蘭收容所保全涉嫌貪污,收錢替人帶現金進所內,甚至趁疫情期間讓收容人「收容替代處分」具保機制,趁機騙取收容人「匯錢就能交保回家」。宜蘭地檢署與廉政署昨天帶回3名保全、1名保全配偶漏夜偵訊,今天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傍晚准押禁見。
據了解,宜蘭收容所的收容人,可攜入零用金,但有上限,保全遂替收容人帶錢進去,並從中抽成,抽成金額超過5成。
另,先前受疫情影響,許多國際航班停飛,原本應遣送回國的收容人,面臨超過法定收容期限的窘境,移民署改以「收容替代處分」管控行蹤,透過人保或錢保方式,並附加限制住居、定期報到等條件,釋放受收容人。
保全不是移民署人員,卻藉此機會向收容人行騙,謊稱能幫忙處理交保業務,讓收容人早一點回家,收容人信以為真,於是按照保全說法,匯款數萬元至指定帳戶。收容人事後才得知,原來按照移民署規定,本來就能交保,不用多付錢。
經民眾檢舉後,移民署展開調查,並報請廉政機關。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蔡明儒29日率廉政官,到宜蘭收容所與保全住處等搜索,最後帶回蔡姓、何姓、林姓保全及蔡姓保全妻子游女。
1名保全配偶也收押禁見
檢方偵訊後,認為4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絡罪以及洗錢防制法,且有串證滅共之虞,聲請羈押,宜院傍晚全數准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