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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前老闆性侵舞女同事脫罪 酒店女說謊「她怕被男友發現種草莓」

酒店妹幫前老闆脫罪,竟出庭謊稱同事沒被性侵。示意圖。(資料照)

酒店妹幫前老闆脫罪,竟出庭謊稱同事沒被性侵。示意圖。(資料照)

2023/06/29 10:01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郝姓男子酒後到高市某高檔酒店消費,舞女小敏(化名)坐檯時被郝男性侵得逞,同在舞廳上班的楊女為了幫前老闆郝男脫罪,竟出庭作偽證,謊稱「她胸口被留一個草莓怕回家被男朋友打才報警」,被法官當庭拆穿送辦,高雄地院依偽證罪判徒刑4月。

判決指出,曾在高市某高檔酒店上班的郝姓男子,2019年11月25日深夜11點到另家高檔酒店續攤,郝男點了舞女小敏坐檯,並趁著酒意在包廂裡性侵得逞,小敏哭著打電話給男友求救,男友報警後,警方在酒店地下室樓梯間逮捕郝男。

一、二審法官都認定郝男性侵小敏,但二審法官認為郝男雖仍否認犯行,但已賠了50萬元給小敏,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徒刑3年2月,郝不服上訴被駁回,全案定讞。

不過,郝男在一審時,曾拜托在同一間酒店上班的楊姓舞女出庭替他說好話,楊女為了幫前老闆郝男脫罪,竟出庭謊稱「她(指小敏)胸口被留一個草莓,然後怕回家被男朋友打,所以就跟男朋友講了這件事情,她男朋友才趕快報警」,且作證時不時把眼神飄向律師和郝男等指示,被法官查覺打斷後,認定她涉犯偽證罪送辦。

高雄地院審理時,楊女坦承犯行,還說自己會向小敏道歉,職辭離開酒店,法官認為她無視性侵被害人所受創傷,反以虛偽證述方式阻礙司法查證,讓正義無法伸張,因此不同意律師請求給予緩刑的機會,依偽證罪判她徒刑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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